2023年10月14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了《关于做好2023-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的通知》,这份通知加附件的页数居然超过了一百五十页,实数罕见。内容太多,建议看具体文件。
文件内容我快速浏览后,个人觉得重要的内容包括:
1、企业2022 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应于 2023 年 11月17日前完成。
2、2022 年度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的核查工作应于 2023 年 12月 31日前完成。
3、从明年起,水泥、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当年9月30日前完成,其他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。
4、在核算企业层级净购入电量或设施层级消耗电量对应的排放量时,直供重点行业企业使用且未并入市政电网、企业自发自用 (包括并网不上网和余电上网的情况) 的非化石能源电量对应的排放量按0计算,重点行业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5、通过市场化交易购入使用非化石能源电力的企业,需单独报告该部分电力消费量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(包括《绿色电力消费凭证》或直供电力的交易、结算证明,不包括绿色电力证书),对应的排放量暂按全国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进行计算。
6、2022年度全国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为 0.5703tCO2e/MWh。
该通知发布,就意味着今年的碳核查工作马上开始了。水泥、电解铝和钢铁行业单独有核查指南,该三大行业或即将纳入全国碳市场进行交易。
具体变化细节,后续再更新!